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》(教财〔2011〕2号)和《重庆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(重大校〔2012〕334号)的规定,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成立审计组,自2017年3月17日起,对党委办公室原主任吴丙山同志进行审计,审计期间分别为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,必要时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。
党委办公室领导、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,可在审计期间向审计组反映,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否则不予受理。同时,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。
审计组长:李慧芳
电话:65106642
邮箱:caishen@cqu.edu.cn
特此公示
重庆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3月17日
(本公示自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4月16日止,保留30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