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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大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助推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
发布日期:2021-11-12 10:05  阅读次数:

重庆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关决策部署,持续构建和优化科研创新体系、转化管理体系、基础制度体系、社会服务体系,积极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,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

完善科研创新体系,提升源头成果质量。谋划打造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(1个管理机构)和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、先进技术研究院、产业技术研究院、技术转移研究院、国际联合研究院(5个科研实体)组成的“1+5”新型科技创新体系,以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为载体开展“有组织的科研”,形成具备强大资源集聚和配置能力的科研组织模式。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,结合学科优势,建立大体量、多学科、开放式的创新平台,开展前瞻性科学问题研究、颠覆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,从源头强化创新能力供给。启动“关键科学问题”和“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”行动计划,组织实施“六大先导性大科学研究计划”,实现科研实力、重大科技任务、高水平研究成果、科技人才队伍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“五大倍增”,取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牵头单位、获批国家野外观测台站、建设大科学装置等重大成果。

完善转化管理体系,提升转移转化效率。成立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工作;技术转移研究中心、信息服务中心、专利中心、产业技术研究院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共同承担管理服务职能。建立知识产权、专利代理等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,提供服务支撑,形成集战略决策、管理维护、创新研究、运营服务、转移转化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体系。近年来,学校先后获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,成果转化合同金额快速增长,2020年达到7571.2万元,较上一年度增长117%。

完善基础制度体系,提升创新创造活力。修订完善《重庆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》,制定《重庆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》,同时配套实施成果资产评估、离岗创业、科技评价等10余项文件制度和管理办法,强化成果管理、培育、转化的制度保障,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、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。在成果赋权方面,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赋权改革实施路径,提出将成果所有权全部赋予科研人员的“权益让渡”新模式,已实施转化案例6项,总评估价值突破5000万元,吸引投资超过3亿元;在收益分配方面,通过奖励金和科研发展基金将现金收益中的90%分配给科研人员。深入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,将成果转化列入职务评聘指标体系和绩效核算指标体系。通过不断健全的制度体系,积极营造鼓励创新、促进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,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、释放创新活力。

完善社会服务体系,提升专业市场潜力。发挥市场作用,借助重大专利代理、科技孵化、知识产权运营等方面专业化服务机构,逐步培育形成一支具备知识产权分析、技术开发、法律财务、行业分析、投融资、企业管理、商业谈判能力的技术经理人、经纪人人才队伍,推动全链条管理与服务的深度融合。在前端以成果为核心进行高价值专利培育,联合社会化机构共同实施专利代理、咨询、评估等,共完成技术分析评估报告130余份,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30余项;在中端以企业为载体强化科技成果孵化与配套服务,建成大学科技园、孵化器、众创空间等5个国家级孵化平台,累计孵化培育企业1500余家;在后端面向区域推动成果落地和产业化,积极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科技金融配套服务,先后建立璧山先进技术研究院、南京研究院和溧阳智慧城市研究院,打造科创板上市企业,筹建2亿元规模创投基金,着力打造从成果培育、成果孵化到成果产业化全覆盖的三级联动社会服务体系,不断提升“四个服务”的能力和水平。